日本企业公司和房屋投资管理公司2017年2月底签订房上海某处房屋租赁合同
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可以诉讼的
日本公司有无支付过相应租金?
一般来说,日本企业只能找房屋投资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者日本企业与房屋业主本人协商,替房屋投资管理公司代偿,然后向该公司追偿,这样的话避免了公司要腾房出来
承租方是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可以起诉房屋投资管理公司支付所欠房租。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如果已支付租金,且房屋投资管理公司是经过房屋业主本人授权签署合同并有权收取租金的,不存在违约行为,房屋业主应当自行与该公司联系维权,既然收到信件,应当回函答复。
如果租金已付,可以继续使用。
若未付,应暂停支付给房屋投资管理公司,在妥善处理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与屋主建立新的租赁关系。
有纠纷,应当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公司应当考虑有自己的法律顾问,聘请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
需要帮助,可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