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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日本企业公司和房屋投资管理公司2017年2月底签订房上海某处房屋租赁合同

日本企业公司和房屋投资管理公司2017年2月底签订房上海某处房屋租赁合同 日本企业公司和房屋投资管理公司2017年2月底签订房上海某处房屋租赁合同,2018年2月份签订一年续约合同期限到2019年2月28日止。2018年8月10日收到在一封信件,是房屋业主本人写的一封信件(内容是房屋投资管理公司3个月没有付租金,屋主有权利收回房屋,屋主请日本企业公司员工办理房屋),目前房屋投资管理公司失联状态,多次与屋主沟通协商从新签订合同,但是未有结果。如果继续住在房间里面,会有什么纠纷了,要付什么责任了,日本企业怎么维权了,押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yu(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09-0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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