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准生证问题

准生证问题 我是北京集体户籍,我爱人是温州户籍。温州那边政策规定的是要有医院开具的女方是第一胎的证明,所以要么回老家检查,要么在北京的医院开具此证明。由于我爱人已经怀孕3个多月,孕期反应很大,不适宜长途跋涉,因此去了好几家北京的医院,但是医院说从未做过这样的证明,不给开据。我们没办法,找社区和街道开具了初婚第一胎的证明寄回温州,但是温州方面坚持要医院的证明,不给办理。后来看到国家计生委新出台一条通知,里面有一条证明开具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承诺的方式,但是我咨询石景山计生委,那边答复说承诺的方式只适用于流动人口,因为我是本地户籍,所以不适用。
    办理过程已经花了近三个月时间,到现在还是没有丝毫进展。希望各位专家能帮忙给个可行的途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yren(北京-石景山区)
提问时间:2012-12-20 15:50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