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小孩,男方提出离婚
您好 可以主张不离婚 这是权利 我的补充: 2012-12-20 10:32
但是根据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法院是可以选择判决离婚的
你好!可以不离,但一方坚持要离婚,长期诉讼总归会判决离婚的。
一方坚持要离婚,长期诉讼总归会判决离婚的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没有离不了的婚。。。一方坚持离婚的,总是可以离婚。
可以应诉,要求不离婚的。
可以不离,交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关键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第一次法院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可能性很大
如果感情未破裂,法院不会判离,具体如何处理要看具体情况。
你好,可以的
如一方起诉,则可积极应诉,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请求不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