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对同村村民,是否可以按三六九等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补偿款作为征地补偿中最大的一项,其分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关系到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涉及到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开会怎么讨论决定才算是合法的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有明确规定,首先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其次村民会议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如果村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大会,没有经过合法表决通过,该三六九等的分配方案就是违法的。
如果确属违法,你可以起诉村委会,认定其侵犯你的合法土地补偿权益。也可以向乡镇或县政府以及国土部门举报,要求监督纠正村里的违法分配方案。 我的补充: 2012-12-20 1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关于“提留款”。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如果现在还在扣提留款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政策。
土地补偿费的受益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如何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本案的关键是村民委员会的这项决定,有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
拆迁补偿根据宅前政策规定获得即可,政策规定可以对不同类型的受偿人进行不同数额的补偿,并不违法,所以从你描述的内容来看拆迁政策的规定没有违法之处。应当按照拆迁政策的规定领取补偿。当然,如果村委会没有根据实际拆迁政策规定,而是私下违反了拆迁政策另行进行补偿的,那么属于违法行为,你们村民可以要求根据实际拆迁政策的规定领取补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我的补充: 2012-12-20 08:41
村委会私自扣除提留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们可以主张返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你好,协商一下,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结局的。
不合法。
不合法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结局的。
涉及到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同一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应该平等,你村的分配方案不合法。
1、是否包括单方中止承包合同的补偿金?
2、是否包括单方中止承包合同的违约金?
3、是否包括承包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
4、是否包括移民、过渡、扶贫开发办的补助款?
5、是否包括置换承包地块的差额补偿金?
6、是否包括农村社保费补偿或减免提留款?
7、你村现在是实行村民自治还是各自为政?
8、案情陈述不明,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 我的补充: 2012-12-20 13:33
9、如果"本地户"是指你村63年来一直在村里居住并在60年前土改中获得土地分配的原住民,随后携带土地加入村合作社、人民公社,成为社员的本村农民,其他后来迁入你村的“外来户”社员并未携带土地加入,但是也参与改革开放后的土地承包,那么都有获得适当补偿的依据,分配方案差别对待,并非对同村村民按三六九等分?
严重违法!就扣提留款这一项,就涉嫌犯罪。 我的补充: 2012-12-20 17:12
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中国在胡主席上台后,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
1、肯定不合理,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的征收政策并且按照每一承包户承包的土地面积进行补偿;2、如果征收的土地有村集体管理的土地、对外发包的土地,村里所得的补偿款,可以按照人口和迁入本村的时间有所不同进行补偿,还是比较合理的;3、如果对每户所承包的土地按照按照人口和迁入本村的时间进行补偿,该户村民可以起诉政府征收部门,并列村委会为第三人。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应该交给村里的款项税费,扣了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没有规定不可以的。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张静律师。
涉及到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村民组织法如经村民大会通过则可以,否则不会合法
按照规定村委会分征地补偿款,我个人认为只要具有村委内的户籍应当分的补偿。
据你所述,村委会的分配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要求平均分配。
这种事情不好整,不要信什么民主决策,只是多数人的暴政罢了。就起诉吧。
不合理,也不合法!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村委会提留款早已不存在,所以村委提留违法!
协商一下,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土地补偿款作为征地补偿中最大的一项,其分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关系到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涉及到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开会怎么讨论决定才算是合法的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有明确规定,首先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其次村民会议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如果村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大会,没有经过合法表决通过,该三六九等的分配方案就是违法的。如果确属违法,你可以起诉村委会,认定其侵犯你的合法土地补偿权益。也可以向乡镇或县政府以及国土部门举报,要求监督纠正村里的违法分配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关于“提留款”。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如果现在还在扣提留款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政策。
几个条文利于理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三)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四)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
同一集体成员权利义务应该平等。实际上当前农村由于土地的升值,本村一些以前迁出的成员想方设法回迁谋利,村中制定制度加以限制维护自身利益。
应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分法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