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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届村委领导在村民不知情和没有开村民大会的前提下,私自作主举债盖了村委办公楼

上届村委领导在村民不知情和没有开村民大会的前提下,私自作主举债盖了村委办公楼 上届村委领导在村民不知情和没有开村民大会的前提下,私自作主举债盖了村委办公楼。且没有招投标,只找了他认识的开发商。工程造价远高于别人似报价。村民们在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时,村委领导说谁申请宅基证地谁先把建村委办公楼的债务还清。今年村委新老换届,上届村委领导没有被选上在村务交接当中说他们在建村委办公楼时自已垫了几万元,要新-届领导先把他们垫付的钱还给他们,并把盖村委办公楼的债务接手过来才能把一切村务手续正常移交,否则就不进行手续移交。请问律师,上届村委领导他们这种做合法吗?新一届村委领导能接手上届的债务吗?村务不能正常移交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8-08-3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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