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没违约法院判决返还定金有法律依据吗?
我没违约法院判决返还定金有法律依据吗? 我有一套位于石河子市34小区130栋262号房屋委托石河子市二十一世纪新房产25小区店出售,约定好的房屋买卖交易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补差)由买方承担,我最终拿到手的价格为225000元,2018年2月25号二十一世纪新房产的党开锋给我打电话说找到了买家,说好来乌鲁木齐找我交定金。2018年2月26号党开锋到乌鲁木齐西山我的住所,给我交了20000元定金,让我给一个叫屈凤琴的打了定金收条,拿出个只有屈凤琴签名和身份证号的买卖定金合同和石河子市房屋转让合同让我签名,预定2月28号和二十一世纪新房产的党开锋去石河子房产局办理手续,我按时到石河子房产局(香格里拉)和党开锋一起去了房产局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当房产局(香格里拉)工作人员算完房屋补差要15000元时,党开锋就出去打电话,大概10分钟后党开锋回来说差价太高,超出他们预算,买方不同意,所以交易无法继续。
2018年3月1日我督促党开锋一起再次去房产局继续办手续,工作人员给党开锋说评估报告要过两天才能出来,让他来拿报告的时候把评估费300元和补差的15000元一起带来,党开锋说知道了并互相加了微信。
后来党开锋找我去他们店里,告诉我买方自作聪明找人提前算过了,补差不会超过5000元,现在要补15000元,买方特别困难,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我给二十一房产的中介费他们不要了,给买方垫上,还差5000元看我能不能承担,我说;‘‘我的房子已经卖的太低了,他困难我也困难,没有商量的余地,你还是和买家再沟通一下吧,我等你电话。’’一直到2018年3月7号,党开锋一直没有和上诉人我联系,我就给党开锋微信发了个申明,让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党开锋给我打电话说买方实在没钱,不同意买房了,党开锋和我商量能不能退定金,我没有同意,二十一世纪新房产中介的党开锋就说不行就把定金给退了,再给我重新找买家,就不和买方然了,我没有同意并给党开锋说要求买方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就是他们违约,定金不予退还。
后来几个月党开锋多次给我打电话说买方实在拿不出钱了,房子不买了,让我退定金,我说是买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让他不要再给我打电话,走司法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x031(新疆-石河子)
提问时间:2018-08-30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