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用他私人的账户汇钱到我老婆的账户上,这是业务费用来的,这费用用来请客户吃饭和给红包的,一共给我8
这是要有证据的
有必要委托律师介入。
考虑到职务侵占罪立按标准为6万元,你只有3万元,你这个行为虽然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但是可能尚不构成犯罪。
建议协商处理
你的事情在我看来:这是要有证据的
属于职务侵占,应当返还公司。
要有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