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未婚同居,因感情不和,如何解除关系
未婚同居,因感情不和,如何解除关系 我是一位刚出道工作的学生,在2010年9月份在我工作的厂里认识了一个男孩死,他的一家人都和我是一个工厂的,他爸妈知道他对我有了感情,问我是怎样的想法,我当时只是说就交往看看吧,后来男友的家人对我很好,经常叫我去他家吃饭,给我买服装。那时候他家人真是对我很好。在2011年8月份我就进男友家住下来了,那时开始就和他同居了,过了一个多月吧,脾气都显现出了。时不时的隔三差五就和我吵吵闹闹的。今年11月份我就怀了孩子,他的态度还是依旧那样,有时不好激怒他还动手打人,根本不顾我有生孕也扇我。我们的感情不和,我选择和男友分手,好聚好散。我们年轻不懂事是不属实的,男友都快20出头了,也是快做爸爸的人了,家里人说他不懂事,让我忍忍,这怎么忍耐,我94年的,按理说我今年才18岁,就不合法的去和男友家里住下同居。虽然他的家人对我那样的好。但我和男友睡了,他既然还说这说那的对待我。我是有决定离开男友家与他断绝关系。我提出的要求是:(1.让男友补偿我一万元。2.我的家人希望我回家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由妈妈在身边照顾,男友家是必须要出钱给我坐月子。3.虽然跟男友断绝关系后,他也该负责给我出回家的路费。)可是,以上的要求男友都不答应,说给我一千就不错了还要一万,说什么我在男友家里住,给我买的服装啊吃的用的都是花他家的钱,我想我既然要嫁给他,花费的这些都是他自己应该的不是我的错吧?就这个事情最好的解决方法正确的应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6590……(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2-12-19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