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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你好,我是浙江长兴县吕山乡龙溪村的,我们村里现在想吧我们村拆迁到大路边统一造新房子,我们原来的房子的赔偿方法是按照楼房250一平,平房100一平,装修不赔偿,房子拆掉后让我们自己造,我们房子算多的 ,才赔8万的样子,我想问问我们浙江省有没有关于像我们这种情况的一些规定?另外,我们这种情况是村里面组织的,这个合不合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绿色银狐(浙江)
提问时间:2010-06-10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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