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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今年17周岁,去年因抢劫罪判缓刑一年半,缓刑期未满,又再次抢劫

孩子今年17周岁,去年因抢劫罪判缓刑一年半,缓刑期未满,又再次抢劫 孩子今年17周岁,去年因抢劫罪判缓刑一年半,缓刑期未满,又再次抢劫,参与抢劫共十人,昨日已释放四人,具孩子陈述,是自己回去自首,且未拿任何凶器,但在审问期间遭警察殴打,最后警察的笔录记载孩子是在某路口被抓,而且记录孩子持刀抢劫,今转到检察院批捕,对这份需要签字的笔录提出质疑,警察只说回去调查一下,但还是要求孩子必须在这份笔录上签字,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8-08-28 18:1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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