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变动与房子的问题
工作变动与房子的问题 我是山东一所大学的教师,03年单位说分房,交钱2万,后陆续交钱直到去年分到住房一套(15万),手里只有一张收据,无任何合同、房产证和土地证。性质按单位的说法是“半福利性质”,按市场参考价(因属于98年后参加工作所以肯定不是房改问题)。现在打算另谋出路,请问法律专业人士这套房子在离开后会不会被原单位收回?牵扯补交差价的问题吗?
1.房子我自己住,不打算卖,不牵扯再交易的问题。
2.该房是97年建的,分给我是以“腾空房”的名义。
3.房价按照校方文件是“市场评估价”。
4.听说有证,在房产科集中管理。
5.我现已婚,能否通过离婚的办法规避被收回的问题。
请专业高手解答,最好能提供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肥侠(山东)
提问时间:2008-12-14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