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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精神病人在国外如何离婚

精神病人在国外如何离婚 男女双方目前都在国外,在国内登记的,结婚2年左右,没有孩子。婚前女方有精神病史,发病在国外住院过2次,女方一直隐瞒病情。后来,为了准备怀孕女方停止吃药期间,又一次发病住院。现在女方已经病情稳定,出院,男方觉得受到欺骗,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女方强烈反对。

问题:请问这种情况他们的婚姻是否有效,如果办理离婚需要那些证据。是否需要双方都回国才能办理?如果女方不回国能办理么?

另外,他们目前已经分居,女方不愿回国,身边没有其他亲人,只有一些朋友。女方家人认为自己的女儿病很轻,而且吃药之后已经好了,自己生活没有问题,所以没有出国照顾她。这个期间如果再一次发病的话,监护人是否还是男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opodi……(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12-18 14:3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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