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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生,暑假期间被某教育机构聘请到贵州去做补习班教学点的负责人(经查证

我是一名大学生,暑假期间被某教育机构聘请到贵州去做补习班教学点的负责人(经查证 我是一名大学生,暑假期间被某教育机构聘请到贵州去做补习班教学点的负责人(经查证,此教育机构不具备在外办补习班的资质,顶多可开展夏令营)
此补习班需要我们自己开设(教学及招生),最后开课前因招生效果不佳,无法开班,老板让我们撤点回家,未按约定发放工资,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注明为劳务合同,且只对我方有单方面约束,切合同上未标明工资问题(仅有一张教育机构的工资图片)。不知这个工资可否讨回
与我相同境况的大学生达40名,不知可否申请法律援助呢?并且我手中有老板教唆我隐瞒事实,以及劳动局工作人员询问的录音,找劳动局,因为我们是在校大学生,所以劳动仲裁不能批准,我们几十个大学生能申请到法律援助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纯粹(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8-08-24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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