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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信用社主任以在借条上盖单位业务公章做担保,让债权人将钱转其个人账户说其单位倒贷款用

乡镇信用社主任以在借条上盖单位业务公章做担保,让债权人将钱转其个人账户说其单位倒贷款用 乡镇信用社主任以在借条上盖单位业务公章做担保,让债权人将钱转其个人账户说其单位倒贷款用,后债权人起诉他及他们单位,他和单位合谋诬陷债权,1,公章是被逼迫盖的2、欠债数不对,之前所还款全部是本金,利息是倒贷款户现金支付给债权人,并由其上级单位给检察院虚构债权人挪用公款、威逼该主任借款据此获得利息,并加盖公章、欧打辱骂该主任等五大罪状举报债权人。债权人有证据证明1:不认识倒贷户,不可能现金支付利息2:短信载明利息是转账支付,所欠债数不错,3:该主任借款用途户和其自首及判决书上供认的用户名不符。法院据此判欠债人和债权人合谋虚假起诉罪一年。债权人只能杀了欠债人才能证明没有合谋犯罪,讨回自己的清白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8-08-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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