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权的咨询
你外婆没写遗嘱的话,她的子女都有继承权,你不能改你的名字
如无遗嘱,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我的补充: 2012-12-17 23:23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
子女对父母有继承权。
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没有遗嘱的,需要外婆的子女同意
房产证和户口是两回事。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房子属于你外婆的遗产。你外婆的父母(若在世的话)、配偶(若在世的话)、子女都有继承权。
没有遗嘱的,应当由外婆的配额、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你好:
根据《物权法》,产权以登记的为准,户口与产权没有关系,由于房产证上是你外婆的名字,其过世,该房产属于其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根据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发生法定继承,其子女属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你作为外孙子女,属于第二顺位,因此,你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有在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有权继承过户。
您好,外婆的其他子女有权继承,改成你的名字,需要他们同意。
房产属于你外婆的遗产,不能改为你的名字,应当由你外婆的子女依法继承。
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人都可以继承的
你外婆的子女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