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社保问题

社保问题 我是9月17号入职的,公司是满一个月之后才交社保,所以公司帮我11月份的社保开始交,但是办理社保的人员去缴纳社保时候,社保局的人说我的合同签的是从何9月17号开始的,要求我将9和10月都交了,9月份补交了500多,10月份800多都是由我个人缴纳,同事帮忙解释公司是一个月后才帮员工缴纳,但是社保局的人不听解释,除非我本人过去签字盖手印,我同事没办法就交了,我这个月的工资就会扣完。。。我本打算是以个人名义补交的,但是这样交的话我是不是亏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19……(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12-17 14:3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