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小黄6月就职于深圳一家公司,9月辞职,因无业绩老板决定扣发当月工资
小黄6月就职于深圳一家公司,9月辞职,因无业绩老板决定扣发当月工资 小黄6月就职于深圳一家公司,职位是营销专员,工资结构是底薪+提成,9月份因小黄家中有事和老板友好协商后提出离职,当时老板同意了小黄离职的事宜,并结算了工资,但并没未发,说财务会近几天达到工资卡里面,就这样小黄办理了离职手续正式辞职。第二天小黄收到公司财务的短信,是老板通过财务部转告的小王的话:大概意思是小黄因在职期间作为营销专员,没有签单,同时也没有按照正常劳动合同做满一年,遂不发离职当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PS:小黄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从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小黄离职是和老板友好协商同意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孤傲狂风(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12-17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