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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爸爸在两个前去舅舅家帮忙的时候,被邻居误认为是外地人,小偷,被打了,当时眼睛就肿起来了,脸颊也被打乌青了,耳朵根处也肿起来很大,还有出血,第二天出现耳鸣头晕现象,请问隔了两个月之后,我们还能去做伤势鉴定吗?我们可以向对方要求哪些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谈琴说盖(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06-10 11:5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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