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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手术感染病人死亡

手术感染病人死亡 今年十月份,我的爷爷检查患肺肿瘤,在京山县人民医院的推荐下进行手术切除,后手术感染导致多器官衰竭而死亡。医院在诊断和救治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目前我们已经申请医疗鉴定。
   1、并非所有肺肿瘤都能够手术切除,医院只作了常规检查,直接开展手术
   2、手术完成后主刀医生未通知家属手术是否成功,只是表示:肺部很模糊。
   3、手术第二天就已经检测到感染,但是病人仍然在普通病房一段时间,医院也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4、知道感染无法控制,多器官功能衰竭,京山人民医院才建议转到武汉同济医院,转院后病人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医疗鉴定还在申请过程中,整个医疗过程花费十三万元。应该来说,手术顺利的话,病人是可以存活几年的。
   我想知道,根据以上几点,医院有无过错和责任?有的话,应该负多大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jdwst……(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2-12-1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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