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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租房平台上跟二房东签署一份租房协议,但是刚入住两个月就被告知房主要收回房子,让我们搬离现住处

在一个租房平台上跟二房东签署一份租房协议,但是刚入住两个月就被告知房主要收回房子,让我们搬离现住处 在一个租房平台上跟二房东签署一份租房协议,但是刚入住两个月就被告知房主要收回房子,让我们搬离现住处。房主早在今年3月底就告知二房东要收回房子,我在5月底入住这个房子前跟二房东确认过房主是否会收回房子的事情,二房东让我放心住,说不会收回房子的,我入住两个月后,二房东电话通知我房主要收回房子,让我们在规定时间前搬离住处,二房东同意退还租金及押金,我跟室友选在周末开始搬家,但是到了结算房租押金时间,二房东迟迟不退还我们的租金及押金,现在十几天过去了,每天都说会还,毎天都没退我们钱,他这种行为是否达到刑事诈骗标准可以立案侦查了?如果他一直拖着不还我们钱,通过司法途径,是否一定能追回我们的钱款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智妹よ(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8-08-18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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