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过了四年了,已经执行了,是否可以推翻,威胁逼迫的情况下打了借条 民事案件过了四年了
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确定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诉处理
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诉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1、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诉的途径获得救济;申请再审的期限为2年,但是对申诉没有期限规定,当然,没有新的证据可怕比较难;
2、如果对法院的判决有异议,但又苦于没有新的证据的,可以到检察院申诉。
根据《民诉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可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