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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各出资15万元合作开发一个项目,协议写明以朋友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

我和朋友各出资15万元合作开发一个项目,协议写明以朋友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 我和朋友各出资15万元合作开发一个项目,协议写明以朋友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双方均有权查询监督账户收支情况。现在3个月过去了,账户还没独立。我朋友说当时他也拿出了15万,共30万放在公司财务账户里,后来他又把这钱转到他自己的账户。到目前为止已经3个月了这30万合作资金收入、支出的银行流水账无处可查,原协议的独立账户也不存在。目前估计剩余资金10万也无处可查,无法核实,他反而说钱在我个人卡里你怕什么。请问这属于挪用资金罪违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8-08-17 12:1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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