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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房屋租赁问题,A租了一个商铺,中途经营不善,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给了B,协议写明B不得单方面再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否则按照双倍租金向A赔偿。事实上B已将房屋再次转租给了他人,并且全额收取了租金。另外A B签合同时写明租金由B每月10号前向A缴纳,可是B每月找各种理由拖欠,不按时按规定金额缴纳,提问: 1.A可以起诉B要求其按合同赔偿吗?  2.B的屡次拖欠构不构成对A的欺诈?  3.协议中规定这两种情况下B需要双倍租金赔偿A的条款合理合法吗?A可以以此起诉吗?会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vp226(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2-12-16 12:5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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