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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事宜

旧村改造事宜 律师您好,我是北京通州区的农民,06年底经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和党员开会决定我们村进行旧村改造,收回原有的宅基地使用证,统一对房屋进行评估和货币补偿,按照制定的本村村民享有房屋分配的条款进行拆迁。 
现在还未改造完成,房屋建造者(不知是不是应该叫开发商) 也换了一个,村委会人员换了两任,当时制定的条款也已经不复存在,货币补偿没有了规则,很多人坐地起价并且多要房子,村委会很多竟然照办了,因我们是第一批,我家有两套宅基地及房屋,当时评估货币为52万多,本村户口有五人(我们三口之家和公婆),共分到三套两居室,是用补偿款购的,但是现在很多村民一套宅基地及房屋就能补偿五十多万甚至更多,房子数量更是吓人,两个本村户口分五套两居,六套的都有,本村户口多的房子更多了(因为他们分到房屋后转手都卖掉了),也就是说,整村改造只有我们第一批三十多户拆迁户是最受损失的,剩余这几百户都不同程度的如愿了。前两天看到国家对集体土地和宅基地以后的补偿还要加大,我们也特别困顿,特别想得到您的帮助, 请问我们如何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 或者应该到什么部门求得公正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迷途何去何从(北京)
提问时间:2012-12-1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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