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家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余款
买家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余款 我是卖方,与买方在8月份签了房屋买卖协议,当时合同上就写明于10月31日前支付完全部款项70W元否则按每天0.02%支付余款的违约金。现在的情况是由于买家公积金中间有断交过,致使其贷款在11月才办理下来,然后本来中介口头承诺12月15日前余款能到账。我们就与买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的情况是包括水电煤之类的所有户头均已过户给买家了,但是买方现在又说余款要到明年的1月5日以后才能到账。因为款项的没有及时到账,导致我在外借款的利息上升,一份需要支付合作资金的合作违约不能履行。
请问
1. 买家行为是否违约了,我能否起诉买家并要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我在外的借款利息等。
2. 各种情况表明购房时的房屋中介有明显偏帮,还有购房合同上的违约金0.02%是否也非正常的违约金范围。我能否同时起诉该房屋中介在此次购房情况中的偏帮和不作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liu……(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12-16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