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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非征收补偿问题

住改非征收补偿问题 住改非征收补偿问题,一至三楼601平方自2001年以来,一直用于经营住宿、小百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凭证有据可查,属于营业性房,征收补偿为高层建筑住房,价值大打折扣,所以补偿标准需要提高,或补偿同面积同地段临街门面房。若按照住宅补偿,按原建筑面积的两倍以上补偿如何要求。有无法律、法规支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9HZX……(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12-16 10:2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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