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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粗心,在出纳时多付1000元?请问可以通过法律起诉吗?

本人工作粗心,在出纳时多付1000元?请问可以通过法律起诉吗? 本人上班期间,由于粗心多出纳给客户1000元,当时没有注意。后来客户走之几个小时后,我才觉悟到,同时也打电话问当事人,当事人没有承认,请问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吗?我有权要回这批资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zzhen(贵州)
提问时间:2012-12-1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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