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买了房子在房管局交易占用后又出现卖房人生前立的一个公证遗嘱我该怎么办?
买了房子在房管局交易占用后又出现卖房人生前立的一个公证遗嘱我该怎么办? 六年前我与卖房人在当地房管局办理了房产的交易好登记并交纳了所有的房款和交易手续费用,约定卖房人身故后我才能实际占用该房产,前年卖房人身故我就占用了该房产,并将该房产的其中一部分进行了重新拆建,去年有个自称是卖房人养子的人到家里拿着份公证遗嘱闹腾说该房产应该他继承,(他的公证遗嘱时间是在我与卖房人交易之前)后来知道他是卖房人第二个妻子的儿子,公证遗嘱是他母亲死前和卖房人共同立的公证遗嘱。走的时候说去法院告我,我以为肯定法院会叫我,后来打听到告是告了,但是,告的是卖房人的亲生儿子,诉讼内容是说卖房人的儿子不配合他继承,我打听到后赶紧去了法院申请参加,法院受理了我的申请,法院开庭我才知道卖房人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就根本不管这些事情,代理律师参加了开庭,他们家庭可能还有什么矛盾,后来法院与我沟通说你撤销了申请我们就驳回他去了,所以我撤销申请,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他不服上诉到了二审,我打听到后赶紧又去了二审法院申请,二审法官说二审不能增加当事人,我无奈参加了开庭的旁听,前几天打听到说发还到了一审法院,恳请高明律师指点,我怎么办?我的情况法律能保护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xxzct(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2-12-15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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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律师 VIP2012-12-15 14:17
你好,以买卖协议为准,
追问: 您好:买卖协议是我和卖房人在房管局签的,(因为当时房管局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在房管局的大厅并有工作人员在场核对身份证后签字)买卖协议在房管局的档案里了,我有一份,拿协议去找什么地方会接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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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律师 VIP2012-12-15 21:5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已经过户的,没有影响。
追问: 您好黄律师:户已经过了,就是把所有的交易费用交纳完了,(房管局已经做评估、登记、交易,费用的发票也给了我)在等着拿房产证的时期,因为我也忙没有去拿房产证,拿公证遗嘱的那个人去房管局去递交了一个好像是异议申请,房管局就停住了。
回答:可以诉讼确权。
追问: 像我的这种情况法律会维护我的权利吗?
回答:应当可以。
追问:谢谢您了,希望您能看看我的提问多给些指点,十分的感谢。
回答:不客气,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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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证据情况
追问: 您好:证据他有的就是个公证遗嘱,我的就是房管局签的买卖协议和登记、交易、评估等等的收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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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既然已经办理了房屋买卖手续,并且还通过房管局过户,现在的房产应当属于你的合法财产。
虽然这个人有遗嘱,但是权利人在其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之前已经处分了该房屋,应当视为权利人对该遗嘱的撤销
追问: 您好:卖房人和他的妻子(比卖房人身故在前)共同立的公证遗嘱,在遗嘱中注明一个人不能撤销遗嘱,后来才知道老头是因为岁数大了自己的孩子也不管他,遗嘱继承房产的人更不管他,所以才卖了房子的,像这样卖房子的人有权利撤销公证遗嘱吗?
回答:你好!根据现有的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该遗嘱属于部分无效,买房人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
追问:您说的是卖房人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吧?我想问问您1、卖房人是否可以撤销他们两人有约定的公证遗嘱。2、卖房人在老伴死后他应该继承自己的老伴多少比例的房子。3、他们的子女应该怎样继承?(他们是二婚,卖房人有二子一女,卖房人的老伴有二子)。4、我和卖房人签字的买卖协议是否能有法律效力,从法律的角度能保护我的利益吗?5、我是否还需要承担什么东西?
回答:你好!
由于你问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而且具体情况我也不能够完全了解,因此,建议到当地找律师咨询办理。
但是,根据你的问题可以回答:1、撤销公证遗嘱视情况而定;2、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卖房人可以继承的份额为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平均分配;3、平均分配该继承的份额(如果二婚的子女是婚后所生);4、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该协议视为将遗嘱撤销;5、需要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以免到时候手忙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