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通过什么方法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通过什么方法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09年5月时我在东莞常平乐购一楼ITAT卖场内租用了部份面积做专柜,当时和他们签合同签了4次都不能下来,不是说格式错了就说要重新整理。进场前已经交了10000元的押金(有收据证明盖有公章)由于配合商场统一收费,我们专柜的营业额也由ITAT代收,每月的租金和水电费在营业额中扣除(每月租金水电费也有收据证明都盖有公章),到8月份时ITAT突然倒闭,那时卖场的店长早就不见了人,只剩下一些等待发工资的员工。无奈向他们总部追要押金和营业额(8月份扣除租金水电还有5000左右的营业额),当时总部那边说把一些收据资料传真过去交给他们的池总处理,让我等电话。我把所有的有关收据和资料都传过去了。等了好几个月了都没有确实的回复,,其间也打过很多次去追问,他们都有各种借口,说公司管理很乱资料没整合好,要不就说要搬办公室,要不说原先跟这事的人调走了新来的不清楚,要我耐心等待,这期间他们总部处理这些事的人也不知换了多少了。2010年的5月底我又打电话过去咨询,他们给我的回复竟然说在常平ITAT店没找到有我专柜的任何资料!我所交的押金和最后的营业款也不能退还给我!我想咨询一下,在没有合同只有对方盖公章的收据的情况下,我能通过什么方法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当时的卖场员工还有联络,当时营业图片都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g(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6-09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