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与房东签订了两年租房合同,押金4000元,租金1400元,每月1号至5号交纳租金

我与房东签订了两年租房合同,押金4000元,租金1400元,每月1号至5号交纳租金 我与房东签订了两年租房合同,押金4000元,租金1400元,每月1号至5号交纳租金,每月我按时交纳租房租金,8月份因我去了香港旅游,要晚几天交纳租金。但因为房东空调坏了,(其实空调已经使用多年,已损耗老化)要我赔偿,炉灶已经使用多年,炉灶内的油污积累很厚、很多,一直没有清理过,房东也没有交待清楚正确的清理方法,造成炒菜过程中,无故着火而烧坏了炉灶,也要我赔偿和维修等原因,造成我不想再在房子里居住,于是我让朋友帮我打包物品,准备把我的物品搬运走,当房东知道后,并不让我朋友搬运物品,还报了警。我于8月10日回到出租房,发现房东已经换了门锁,物品已被房东扣押,“烧坏的炉灶能用押金抵扣吗?我能拿回物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
提问时间:2018-08-11 20:5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