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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女性退休职工不给报销取暖费

女性退休职工不给报销取暖费 本人杨玉芝为营口市精神病院的退休职工,单位已经12年未发放过关于取暖费的补贴或者报销。2001年至2011年本人居住在冷楼以自己烧煤为主,2012年搬到暖气楼。本人为女性,配偶单位为买断的退休企业单位不具备取暖费的报销能力。我找到营口市精神病院要求其解决12年的取暖补贴及报销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单位未差额事业单位,以男职工为主,女职工必须是家属是现役军人,离异,丧偶。才可以报销。但是配偶单位不具备报销资格。想问一下营口市精神病院的答复合法吗?因为营口市属于辽宁省。而省妇联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辽宁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规定》明确了女性在取暖等福利方面与男职工享有平等权利,并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或者改组、改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和排斥女职工。谢谢您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na8……(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2-12-1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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