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要不回来的遗产。求提出可有的《法律条例》
要不回来的遗产。求提出可有的《法律条例》 这是件多年以前的事了。大约5年左右
父亲在死前立下了遗嘱,把土地留给了小儿子,当时也有很多在场人可以证明。 父亲死后母亲一直由小儿子抚养,父亲留下的债务小儿子也还清了。
但后来在小儿子不在家期间,大儿子让母亲签了个文件,内容大概就是把土地由大儿子处理。 小儿子因为在乎亲情,当时气过头了就带些钱到外地做生意了。生意失败回来后,土地已被大儿子盖上了房子,房屋所有权什么的都跟小儿子没了一点关系。
小儿子多次带着母亲去当地政府想知道如何解决此问题,但根本见不到政府人员,见到了他们,他们只会说此事不是由他们处理的。因为是农村人,觉得有事找政府就行了,谁知道根本没有用,还要给他们送礼,礼送了还是没有用。因为大儿子在政府里《有人》! 因此小儿子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彻底的跟大儿子闹翻了。
现在大儿子因为盖上了房子发了家,小儿子因生意失败,整体浑浑噩噩,差点败光仅有的家产!此期间母亲还是一直由小儿子抚养的直到现在。
这是我一个朋友的实情,我想替他咨询下。
求广大心善的律师朋友们,帮忙提出可用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小儿子找回应得的财产。
在此我先替他谢谢你们 万分感谢...
因起诉无果 求提出可有的《法律条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韩云(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12-14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