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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生违约
定向生违约 我是一个采矿定向生,大一的时候签了在黑龙江定向就业十年的合同,我没有合同(没给),毕业后未按合同给我分到黑龙江某矿务局,给我分到了某矿建公司,公司给我分到了新疆某工程处,两年后由于工作条件和待遇问题,我提出要改善一下,处长的意思是“就这样,能干就干,不能干走人”,我不干了,处长也口头同意了,我也交了辞职报告,之后两个月我尝试了各种工作(售楼的、卖保险的)都不适合,两个月后我找到了现在的工作,工作了4个多月后,原单位(新疆某工程处),来找我谈话,给我两个选择,一回原单位上班,二起诉我赔偿违约金8万(都是他们说的,我不知道多少,签合同的时候没给我一份),我现在不想回去(原单位工作内容:脑力活要干,体力活(和掘进工人一样)也得干,一人多职;工作时间:超出8个小时,最多20个小时也干过;工资:少得可怜。工作条件艰苦:最开始的时候三天没有洗漱用水),我想问像我这样我回去会承担什么责任,他们没给我分到原定向单位工作算不算他们先违约?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2549……(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12-14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