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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3年,丈夫以妻子在怀孕期间及带孩子期间15个月间花了10万元为理由

结婚3年,丈夫以妻子在怀孕期间及带孩子期间15个月间花了10万元为理由 结婚3年,丈夫以妻子在怀孕期间及带孩子期间15个月间花了10万元为理由,家婆骗着抱走孩子,丈夫把妻子骗送回娘家,妻子回家理论,遭遇关门和泼开水待遇,由其亲朋解决后,其家人心不死,两个老人出去别的房子住,丈夫离家未告知妻子,个把月未致电家里电话,在这之前丈夫把所有财产全部转移走了,断妻子的钱,让她自养孩子。妻子生完孩子后,查出子宫糜烂,和家婆说后,家婆说她没钱,说妻子的病是没结婚就有的,不肯给钱她治,让她一个人去做手术。请律师给予我们一条明路,给我们建议应该怎么办,现在男的联系关机了,家公家婆天天找茬,我们应该怎样做,想抚养孩子和怎样保护自己最大权益,应该怎样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ky(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8-08-08 23: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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