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非婚生女儿,之后到了合法结婚年龄、领了结婚证。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非婚生女儿,之后到了合法结婚年龄、领了结婚证。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非婚生女儿,之后到了合法结婚年龄、领了结婚证。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半年后男方得知孩子并非亲生,孩子三岁半。一审判决书判决女方支付男方扶养费3.5 万,精神抚慰金3万,是否不合理。
因孩子是婚前所生、并没有违反相互忠诚的夫妻法定义务
是不是女方只用支付离婚后男方所出的抚养费
而精神抚慰金因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不给男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 Baby 医美微整(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8-08-07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