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打架纠纷
打架纠纷 因甲方(57岁)骂了乙方(64岁),乙方打了甲方一拳,甲方还手打了乙方一拳,乙方躺倒在地10多分钟,甲方把乙方扶到床上,乙方的儿子(37岁)过来打了甲方一拳后,乙方声称自己手疼的厉害,于是甲方和乙方的儿子把乙方送到县医院拍片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乙方的爱人来到医院把甲方扇了两耳光,甲方一直没有还手。医院的检查的结果出来并没有大碍,乙方称医院没有检查出病因,要到市医院重新检查(乙方在打架前刚输完液体),乙方把甲方告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传甲方做了口供,并传两证人作了证,证人的证词与甲方口供一致。我想咨询,乙方的医药费需要甲方承担吗,如果乙方通过各种关系歪曲了事实,使派出所做出不公正的判决,甲方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ngan……(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2-12-13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