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签订和解协议后,举报原公司的违法行为
劳动仲裁签订和解协议后,举报原公司的违法行为 原公司无理的解雇了我,劳动仲裁中,签订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中有不得披露工作相关内容,不得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的条款。但是最近,发现网上有征集这家公司违法行为的律师征集消息。我原来的工作邮件里有一些证据,可以证明这家公司具有不诚实或者违反法律的行为。我可以举报吗?举报后,原公司要求索回和解款项的话,法院会支持嘛?我的举报行为通过律师进行,应该是合法的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ple_……()
提问时间:2018-08-06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