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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空壳公司骗取科信局发放科研资金20万,违法吗???

开空壳公司骗取科信局发放科研资金20万,违法吗??? 公司是做喷砂机械的,11年与某某大学合作,做一个某某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项目名称是:基于一种制造新方法的轴承强化研磨机的研发,但是我们公司相对来讲,只是做一盘帐给科信局和税务局看,事实上对于研发这个项目是一点都没有参与,而申请到的20万科研资金,是与广州大学平分的,然后因为尝到甜头,在12年又申报了一个科技计划项目,名称是:太阳能自动控制滴灌在农业果园中工程技术研究及示范,技术领域是在农业技术领域的,这个更与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因为有某某大学提交申请,我们甚至连11年申报项目的对外假帐都还没做好,12年的申报科研资金也再次批发下来了,还是20万,与广州大学对分各10万,请问,这样子的操作是否违法的,如一经查证,是怎样的一个处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丹玲(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2-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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