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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自己的表弟发生自愿的男男关系。
跟自己的表弟发生自愿的男男关系。 我是一名男生,这种行为算犯罪?我五年级的时候,表弟二年级,有一天晚上我寄宿表弟家和他一起睡觉。半夜他主动使用性器官插入我的肛门,然后我感到舒服就没有阻止,之后我们就又进行了生殖器摩擦等等动作,我也把生殖器试着插入他的肛门但是插不进去。
然后随后几年我和他在一个房间里独处的时候他总会和我互相用手抚摸对方敏感部位而且进行那天晚上的行为,有时候发生口交。 我想这种行为就是男男性关系。有时候是我主动,有时候是他主动。虽然有一天我想和他再一次行为时被他阻止了,他说他现在不想这么干,但我还是试着用手抚摸他敏感部位,也慢慢诱导他抚摸我,比如拉他的手进入我的敏感部位,他没有拒绝比较顺从。*(那时候我们都还没14周岁)
后来他又想和我发生男男性关系了,我们就像这样一会我主动一会他主动,持续了五六年了。最后一次是在六个月前我15岁,他12岁,在我家夜晚我暗示他想发生关系,他很主动很积极地就和我做了。
首先我不想以后再这么干了。我想要对我的女朋友负责,而且我也已经16岁了。所以我以后会厌恶这种行为。
请问这会构成强奸罪吗?会构成强制猥亵罪吗?定罪的条件是有强烈的社会危害性,而我和我弟弟在此过程中都获得了身心上的愉悦,而且彼此之间关系更近了,不像以前总是对着干。 如果构成强制猥亵罪,我和他按理说都要被定罪,因为我们都在对方未满14岁时和对方自愿性行为。我们是一个大家庭,如果非要定罪可能会毁了我们这个家庭!给原本团结的家带来猜忌!我觉得法律的作用不该是这样的! 请问,这构成犯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355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8-08-05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