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本人2016年与天津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18年9月30日到期,工作地点为大连

本人2016年与天津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18年9月30日到期,工作地点为大连 本人2016年与天津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18年9月30日到期,工作地点为大连。目前我怀孕两个月,公司最近说改革,要撤销大连的岗位,与我协商的赔偿为N+1,我不同意,公司要走法律程序解除合同。请问我劳动仲裁能为自己争取的最多赔偿是2n吗?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偿到三期结束。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绿色小火车(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8-08-04 12:0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