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利用影响力交易罪

利用影响力交易罪 父亲利用直接管理工程的职务便利,常年将小额工程指定给其儿子承包,其儿子也因其父亲具有决定工程承包人的职权而特地开办了建筑公司,以便于接览其父亲的指定的工程,其子为公司投资人,工程金额不大,不需招标,但多年下来,总计造价很大,造价由市场价格确定,只是缺乏充分竞争,由其子垄断承包,其父亲是否构成受贿?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交易罪?利用影响力交易罪的立法本意难道是有意规避上述行为,允许上述行为存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江南TZ(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0-06-09 09: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