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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 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是不是病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min……(广东)
提问时间:2018-08-03 14:2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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