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赠予合同“防女婿儿媳条款”准确行文。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协议格式如下:
房屋赠与协议书
甲方(父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儿):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__街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不动产登记证号码: )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任何第三人无权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并在此协议签字后将此房屋的房产证等交由乙方保管。
第四条 甲方明确将该房产仅赠与乙方给一人,为乙方的个人财产,其他与乙方相关的亲属(含配偶、子女)都无权享有该房产的任何权利。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乙方自愿认可并积极配合。
第六条 赠与房产如涉及改造、拆迁等问题,所得价款为乙方的个人财产,与任何第三人无关。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等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乙方对该房屋做出任何处置行为(抵押,出卖,赠与等)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代写。
可拟写单独赠与协议,一份协议或合同是否有效,不但要看协议是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更要看协议内容,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则具备法律效力,不同协议涉及不同法律适用问题,故在拟写或审查专业合同时建议由律师审查。
赠与中明确,房屋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无任何关系。
找律师细谈 让律师起草
直接写明是赠与单方就行
直接赠与给你个人就可以了。
您好,直接赠与合同当中写明仅仅赠与您本人就可以。
你好,合同上明确写明赠与一方,最好请律师代书。
你好,这个可以委托律师拟定
你好!细看了你的陈述,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出资赠与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过户给你只登记在你名下,不需要所谓的合同或其它,也属于你个人的。离婚时,不用分割。
2、一般为了稳妥,可以由父母单方面出具书面意思表达。可公证。表达清楚将某某房产赠与你一人单独所有。再过户给你。这就是所谓的双保险,买个心里安稳。
3、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你父母可以写个单独赠予合同并公证处公证。
明确赠予你个人即可
您好,直接赠与合同当中写明仅仅赠与您本人就可以。
将房产赠与女儿,为女儿个人单独所有。
你好!细看了你的陈述,现结合我的办案经验回复如下:
父母直接写上这一条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父母赠予给XX的房产(位于:XXXX)为XX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第十八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的补充: 2018-08-03 12:15
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都有效。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合同
您好,直接写明赠与单方就行,建议您委托律师代写。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你好,首先,我认为你们最好委托律师来写。
其次,如果实在不行委托律师来写的话,把基本的条款包含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信息,赠与的财产详细信息,然后,写清楚受赠与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信息,最后,注明是针对个人的赠与,此赠与财产不作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最好去做一个公证,这样,就比较保险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这个所谓的“防女婿儿媳条款”,主要是涉及父母将房产单独赠予您的合同条款设置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其次,结合本问题来看,您可以在赠予合同中列明房屋的权属情况,然后写明父母将该套房产单独赠予您所有,该房产系属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女方个人财产,并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问题,建议您父母将房屋过户至您名下,您也保存好相关的赠予合同等,一旦出现离婚情形,您完全可以基于赠予取得所有权,与丈夫无关。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写明赠与单方
写明赠与你个人就好了,也建议委托律师对整个赠予协议审查或起草。
你想复杂了。
需要二个方面,才可达到你的要求。
1、在赠与合同增加一条,即“该房屋是赠与女儿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没有产权份额”。
2、产权变更登记时,只登记在你个人名下。
公证即可
明确写明只赠予您本人即可
答:明确写明只是赠与给自己的孩子,领取房产证时,备案为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