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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皖北医院西门靠南边放一辆电动车,今天中午我父亲准备骑电车
昨天在皖北医院西门靠南边放一辆电动车,今天中午我父亲准备骑电车 昨天在皖北医院西门靠南边放一辆电动车,今天中午我父亲准备骑电车,却发现电车不见了,询问附近的居民才知道,在刚才交警把所有放在不正规地方的电动车全拖走了,这不是交警特权吗?电动车不需要车牌也不需要照,认领都麻烦,请问交警有权利将个人的小型电动车收缴吗??是不是侵犯了被害人权利,交警有权利没收个人的电动车吗??请律师为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8-07-28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