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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之前用我的名义帮朋友贷款,我一分钱没用,对方才是实际用钱的人

请问之前用我的名义帮朋友贷款,我一分钱没用,对方才是实际用钱的人 请问之前用我的名义帮朋友贷款,我一分钱没用,对方才是实际用钱的人。但是很多年了对方没有要还钱的意思。如果银行追究责任的话肯定要先找我,我想让对方写个借条,要怎么写呢?如果我要起诉对方需要什么证据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Y(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8-07-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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