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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地打工,妻子在家带孩子。 前段时间妻弟以在外地开小超市需扩大店面为由先找我借了一万元钱
我在外地打工,妻子在家带孩子。 前段时间妻弟以在外地开小超市需扩大店面为由先找我借了一万元钱 我在外地打工,妻子在家带孩子。
前段时间妻弟以在外地开小超市需扩大店面为由先找我借了一万元钱,然后提出让我投资大家合伙干,我让妻子先去看看,妻子去后反馈可以,遂通过转账方式转给妻子8万块钱(其中三万元是我父母的钱),事后发现是妻子以个人名义在广西将这笔钱(人头费)投入到类似传销的“1040工程”,经多次归劝其回家被拒绝,现准备离婚。请问妻弟和妻子的行为违法吗?我该怎么做?以无任何和好的可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幽灵(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8-07-28 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