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弟弟系山东省惠民县人,现役3级士官。经邻居介绍一女朋友,并按当地习俗给予女方彩礼三万元整(相当于定亲礼)。事后女方态度急转直下,不接听电话,不主动联系我弟,我弟请假2次要求与其见面谈谈,她闪烁其词借故不见。我弟弟部队假期有限,不能在滨州过多停留,因此沟通未果,还只一味要求我弟弟给她买车。我弟一怒之下主动跟介绍人说与女方分手。按当地习俗谁先提出就不能再要回彩礼钱,可是这并无法律依据。
请问现行法律对军婚有无保护?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回彩礼?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马虎999(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2-12-10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