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欠信用卡和社会借贷公司欠款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欠信用卡和社会借贷公司欠款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欠信用卡和社会借贷公司欠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事发后并不交待实情。因此于2016年12月我们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抚养,唯一居住房屋变卖分割给他还债。之后我个人借债贷款购买了一处70几平米的房子,更换了手机号码。但去年12月浦发银行到我新住处上门催债,今年这月又有光大银行到我单位调查,发消息、打我新电话号码催债,并还打电话我的舅舅调查。今天又电话告知我不处理好前夫欠债问题,我孩子以后连上高中都不能上。我想请问银行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调查我的住址和我的新手机号,并骚扰我的家人吗?我该怎样保护自己家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云汐(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8-07-27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