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企业医院改制后解约、签约、变更合同及赔偿等问题
企业医院改制后解约、签约、变更合同及赔偿等问题 你好,律师! 我是企业医院的一名普通员工,目前根据国家政策,我们医院要改制,企业和北大医疗集团合作,股份分别为40%和60%,医院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盈利性医院。我们现在的合同甲方是企业本身,不是医院;改制后要求和新成立的北大医疗XXX医院有限公司签约。公司目前的安置方案有两条:第一签约新医院,薪金福利不变,没有补偿,要先解约现合同,但说这不是解约,是变更合同,没有解约赔偿。第二是留海洋待岗一年,无岗位给你,下岗,赔偿安置费用。如果两点你都不选择那自动按第二条执行。如果想离开医院,职工需要主动辞职,赔偿医院后可以离职,企业年金等等均一笔勾销。 我的问题:第一:变更合同不是在原合同继续有效的基础上吗,我百度的知识说只要涉及解约,就不属于变更合同。而我们签约的甲方仍然存在,目前和乙方签约,这也是变更劳动合同吗?这困惑我很久,所以向专业的您咨询,我有没有争取解约赔偿的可能? 第二:为什么一定要待岗一年才能下岗呢?我可不可以上述两点都不选择,直接下岗呢?直接下岗可不可以有安置补偿? 第三:因为医院改革变动导致的大家合同变动,为什么离职还要赔偿医院钱,还不能拿回企业年金等自己的钱? 第四:我们现有合同签约每周工作40小时,对于我们的工作性质,每周平均60-75小时,我们怎样才能获得工时补偿? 辛苦您了,期待您的回复,因为法律知识薄弱,很多时候有很多混乱,期待您的回答,我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范做事,免得自己行为失当,也导致自己和别人更多的困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医院改制(天津)
提问时间:2018-07-27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