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工伤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九级,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
这是可以按照按照鉴定结果来处理的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您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除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评残之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伙食补助等费用之外,还应支付一次伤残补助金,即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如劳动合同终止的,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您好,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您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除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评残之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伙食补助等费用之外,还应支付一次伤残补助金,即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您好,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您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除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评残之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伙食补助等费用之外,还应支付一次伤残补助金,即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如劳动合同终止的,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可以来电咨询详谈,咨询免费。
你好,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合工资。